依據「靜宜大學法律學系法律大會考施行辦法」規定,本系大學部學生及修讀本系雙主修之學生,須全數通過法律大會考第一試及第二試始能畢業,請同學務必依所屬年級或未通過試別報考。
考試項目:第一試
考試時間:114年10月02日(四)15:10-16:00
考科範圍:憲法、民法總則、刑法總則
應考對象:大二及大二以上同學
考試地點:將於考前一至二週公告
考試項目:第二試
考試時間:114年10月02日(四)16:10-17:00
考科範圍:民法(債編總論、物權、親屬、繼承)、刑法分則、行政法
應考對象:大三及大三以上同學
考試地點:將於考前一至二週公告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29(一)16:00止
說明事項:
1. 第一試及第二試會考,採綜合考科(選擇題)方式,考題將取自「玩客雲」考古題題庫,請同學先行上網練習。
◎題庫練習路徑:登錄 E校園服務網à多元教與學à玩客雲WOW Classà「我的課程」à「法律大會考題庫」。
◎如查無「法律大會考題庫」課程者,請洽詢賴祕書(hilay@p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