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宗旨
培育學生具備基本的法學專業知識,養成正確之價值觀並獲得將來就業之能力。具體而言,主要在培育實現社會正義、增進國家發展、遵守專業倫理規範、並具備國際視野之優秀法律人才為目標,以因應國家社會發展之需要,以服務國家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