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目標

本系大學部教育目標為培育具備法律專業知識及健全人格之法學人才。為協助學生朝向本系設置的教育目標發展,本系特將教育目標的實現方法具體化,以「五力二觀」作為培養學生具備相關能力的基本訓練。

1. 五力
(1)邏輯力
● 培養學生具備法律思維之能力
● 奠定學生的法律邏輯概念
● 建構學生對法律學的基本認知
● 提昇學生周延思考的能力
(2)判斷力
● 增加學生判斷爭議點的能力
● 培養學生正確使用法律的能力
● 促進學生協調事務的能力
● 養成學生明辨是非的能力
(3)批判力
● 造就學生批判法律的能力
● 培養學生處理實例問題的能力
● 提高學生利用法律觀點分析社會問題的能力
● 提昇學生挑戰權威理論的勇氣
(4)表達力
● 增進學生說服的技巧
● 加強學生精確表達的口語能力
● 提升學生正確使用法律用語的寫作能力
● 培養學生處理與解決爭端的協調能力
(5)整合力
● 建立學生具備跨領域專長
● 培養學生獲取第二專長的能力
● 增強學生學習上的深度與廣度
● 賦予學生因應法律專業分工趨勢的能力
2. 二觀
(1)國際觀
● 培養學生具有宏觀的國際視野
● 提升學生外語能力與國際接軌
● 增進學生對國際事務的了解
● 提高學生對外國法律制度的認識
(2)正義觀
● 培養學生公平正義的正確人生觀
● 促使學生體認公平正義的社會意義
● 藉由服務於生活中體驗正義的本質
● 使學生知悉公平正義乃法律所追求的最終目標


本系碩士班教育目標
1.培養多元的法律專業領域之學術研究能力人才
2.落實理論與實務並重的法律人才
3.訓練靈活的法學邏輯思維與創新的法律人才
4.養成重視法律倫理與具有人文關懷的法律人才
5.拓展宏觀的國際化視野人才